契税:由买方按照成交价的3%缴纳,一般在交易中心的契税窗口缴纳,如果买方公司不在上海,可采用交付现金、打入个人银行卡现场通过设在交易中心的银行窗口转交、公司打本票由代理人现场交付等方式支付; 3、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金额的30%--60%缴纳,具体按照评估厂房的成本价和成交价之间的差额部分作为计税数额,税务局在评估报告出具后核税前会派员到公司核实、查阅相关原始建房发票、固定资产记帐等情况; 4、印花税:买卖双方各按照成交价的万分之五各自缴纳; 5、交易手续费:成交价的0.5%,由买方支付; 6、登记费:每套300元,由买方支付; 7、评估费,各自承担50%,由具有A级资质的房产评估公司评估,签署购房意向书后立即确定并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