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收费标准
⒈ 外资投资企业(含港澳台企业)开业登记费 注册资本1千万元以下:0.8‰;超过1千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部分:0.4‰;超过1亿元的,其超过部份不再收取注册登记费。
⒉ 外国企业来华承包工程开业登记费 以承包合同额计算,计算标准同上。
⒊ 外国银行来华设立分行 按外商投资企业开业登记收费标准执行。
⒋ 外国企业来华承包经营管理注册登记 按管理年限累计的管理费的5‰收取。 ⒌ 外国企业来华合作开发海洋石油注册登记费 属勘探、开发期收取2000元,进入生产期的按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的登记费标准执行。
⒍ 外商投资企业的分支机构和办事机构开业登记费 300元。
⒎ 外国企业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注册 注册登记费 600元;延期注册登记费300元。
⒏ 外商投资企业预先申请其名称注册登记费 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