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智能疏散标志系统采用LED节能灯,并实现了集中计算机管理,实时巡检和疏散路线动态指示,有效地降低了火灾带来的人员生命财产损失,限度地保障了消防。集中控制型智能消防疏散系统的特点:
a、与消防预警、报警系统联动,准确判断火点位置。
b 、对所有应急指示灯及照明灯实施全天候无间断的实时巡检,并在时间以声光报警方式提示并显示故障灯的位置及工况。
c 、以地面光流的形式,动态指示逃生路径,在烟雾环境中,逃生人员可及判断方向,以低姿态移动。
d 、出口指示灯应急时,增加闪烁及声音提示,如“这里是出口”,以免逃生人员错过出口延误逃生时机。
e 、在确定火点位置后,迅速下达指令,使所有应急疏散诱导灯按照合理的逃生逻辑调整指示方向,其原则为:远离火点疏散。
本系统从疏散理念上取得了重大进展,大大提高了逃生机率。引入了计算机集中管理控制,减少了漏检的失误,从而在节省人工的前提下提升了巡检效率,完善终端的功能,使用声、光等动态提示,加强了人员的反应速度。
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系统布线应符合国家标准GB5030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2消防应急灯具与供电线路之间的连接不得使用插头连接。
3消防应急灯具安装后不应对人员正常通行产生影响。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周围应保证无其他遮挡物,消防应急灯具不应安装在可燃材料表面上。
4带有疏散方向指示箭头的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在安装时应保证箭头指示疏散方向的与疏散方向相同。
5指示出口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应固定在坚固的墙上或顶棚下,安装方式可以明装,也可以嵌墙暗装。
6消防应急灯具在安装时应保证灯具上的各种状态指示灯易于观察,试验按钮(开关)能被人工或遥控操作。
7消防应急照明灯安装时,在正面迎向人员疏散方向,应有防止造成眩光的措施。
8消防应急灯具吊装时宜使用金属吊管。吊管上端应固定在建筑物实体或构件上。
9作为辅助指示的蓄光型标志牌只能安装在与标志灯指示方向相同的路线上,但不能代替标志灯。
10消防应急灯具及标志牌宜安装在不燃烧墙体和不燃烧装修材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