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住宅使用满30年,业主可委托房屋评估机构对房屋进行一次体检,如果发现问题可进一步进行鉴定,以便采取措施保证居住。
同时,这一体检结果并不对外公示,但将在市住建委系统备案,如入市交易,新业主可进行查询。这意味着,购买满30年的住宅时,可要求对方出具房屋体检报告。
记者今天上午了解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工商局共同发布了《北京市房屋建筑评估合同》、《北京市房屋建筑鉴定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合同示范文本),两项合同示范文本于本月1日起正式推行使用。
两个合同是由委托方与评估方进行签订。对于普通住宅来说,就是由业主与委托的评估机构进行签订。
评估、鉴定结束后有两种结果,一是房屋没有问题;二是存在问题。如果是第二种情况,还需进行进一步的鉴定,出具鉴定结果。
根据《北京市房屋建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包括医院、学校、商场等在内的公共建筑使用满五年必须进行一次鉴定;而普通住宅在使用满30年后,可进行一次房屋鉴定。
对于普通住宅来说,这一规定并非强制,却是住房建设管理部门所提倡的。住宅使用满一定年限后进行一次评估鉴定,就如人定期体检一样,如果有隐患可及时发现。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与此同时,评估鉴定的费用将由委托方,也就是房屋业主来承担。
此外,市工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依法履行监督职能,对示范文本的推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保证示范文本的顺利实行。
变化
与征求意见稿相比 两处有改动
据悉,与此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正式发布的示范文本对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方面进行了修改完善。
其中,对于隐私范畴进行了约定。对于医院、学校、商场等公共建筑的评估鉴定情况,由于涉及到公众利益,因此必须对外公示。
而对于普通住宅,大部分意见认为,其鉴定结果属于业主隐私,不宜强制对外公示。但该鉴定结果会在市住建委系统备案,日后该房屋进行二手房交易买卖时,购房人可以进行查询。
另一处改动是对解除合同方面进行了约定。如若委托方要求评估方出具假鉴定或对于评估方的鉴定结果有异议,任何一方可要求解除合同,并承担相应的损失和责任。
小贴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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