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验收是指消防部门对企事业单位竣工运营时进行消防检测的合格调查,施工单位进行消防验收时需要消防局进行检测排查,同时需要出具电气防火检查合格证明文件,电气消防检测已被国家公安部列入消防验收强制检查的项目。
消防验收需准备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一式两份);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四方单位盖章)
(三)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1、通风防排烟系统主要设备(防火阀、风机等)
2、防火门及卷帘门等
3、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
4、消火栓系统(消火栓箱、水带、水枪等)
5、室外消火栓系统(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
(四)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
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1、见证取样检验报告(外保温、装修材料及保温材料等)
(五)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六)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
件;
(七)建设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八)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规划证复印件、消防审核意见书、施工现场消防审核意见书、
消防意见整改报告。
(九)工程使用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