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辅助设施
1)展厅主入口主大厅。能举行室内开幕式,兼作登记、咨询服务用,设置工作间、贵宾休息室、大型电子屏幕墙等。
2)各独立展厅门厅(过厅)。能举办小型开幕式,兼作登记、咨询服务处,设有工作间,休息处、公共饮水处、展场导引处等。
3)餐厅厨房。配备能满足一定数量的参展商和观众同时用餐的餐厅厨房,包括宴会厅、中西餐厅、外卖餐厅等。
4)展览工程制作场和仓库。用于展览布展工程、摊位搭建、器材堆放、展品存放等,分布于各独立展厅。
5)商场服务设施。其中包括的项目有商场和食品、饮料、快餐销售点等;在休息场地可设置小卖部。
6)商务服务设施。其中包括的项目有洽谈间,会展组织者办公室、邮电通讯、打字复印、印刷、运输、旅游票务、银行、海关等工作场地。
7)设备用房。其中包括的项目有消防监控中心、电话交换机房、中央空调机房、消防水池、泵站、热源交换站、发电机房、污水处理、变电站、配电房、智能化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