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职称评审是指 中级工程师职称,中级经济师职称由个人考试获得,无需专家委员会评审。
评审基本条件:
1、获得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
2、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二年左右;
3、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五年以上。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出具规定的。专业证书及其他有关证明均不作为申报评审的学历依据。
取得国外相应学历、学位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才能按相应学历、学位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评价。
先参加工作后取得规定学历的人员,取得学历前后的任职时间可以相加计算,达到任职时间要求的可以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填报材料及真实性要求:
申报对象所在单位必须对申报对象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对、资格证书和奖励证书等有关证件必须认真核对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以示审核确认;申报对象要对本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上签字。
对在申报和评审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评审结果,并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
所有评审表格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填写,自行更改表式的一律作退回处理。上报材料要正确、整齐,一次报齐。申报材料要装在牛皮纸质的资料袋里,并在袋外贴上填写好的《评审材料清单》。
评审材料由区、县(市)人事局、市属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报送。
1、申报对象所在单位应提交《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经区、县(市)人事局或市直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托书》及《推荐评审工程师人员资格审查花名册》,同时上报电子版。
2、评审对象应提交的材料按如下顺序装订成册(如材料多可以分成2册):
1)材料目录;
2)(复印件)1份;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4)聘任书(或聘约书)任期内连续1套;
5)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或《职称外语免试审核表》1份;
6)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试)合格证(复印件),或《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批件1份;
7)单位转体文件或工资转移单(转体单位或分流人员必附)1份;
8)《破格推荐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批件1份;
9)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打印稿)1份;
10)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事业单位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近两年年度考核表)1套;
11)身份证复印件1份。
(若要分册可从下面材料开始,并另附材料目录)
12)论文、论着或研究报告(复印件),已经发表的论文、论着应同时提供刊物的封面及目录复印件1套;
13)研究成果(复印件)1套;
14)项目获奖证书等(复印件)1套。
以下材料不需要装订: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3份;
2)《推荐工程师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统一使用A3规格纸张,一式25份;
3)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原件,或《职称外语免试审核表》批件1份;
4)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试)合格证原件,或《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批件1份;
5)《破格推荐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批件及证明材料2套(内容与装订成册中一样);
6)提交多篇论文或着作者,请选一篇为代表作并注明。
评审材料上报方式:
根据开发区人事局要求,申请中级评审的员工需个人前往人事局提报材料,以便对不符合项直接修改。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