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设计(Industrial Design),简称ID。指以工学、美学、经济学为基础对工业产品进行设计。
工业设计分为产品设计、环境设计、传播设计、设计管理4类;包括造型设计、机械设计、电路设计、服装设计、环境规划、室内设计、建筑设计、UI设计、平面设计、包装设计、广告设计、动画设计、展示设计、网站设计等。工业设计又称工业产品设计学,工业设计涉及到心理学,社会学,美学,人机工程学,机械构造,摄影,色彩学等。工业发展和劳动分工所带来的工业设计,与其它艺术、生产活动、工艺制作等都有明显不同,它是各种学科、技术和审美观念的交叉产物。
工业设计起源于包豪斯(Bauhaus,1919/4/1—1933/7),德国魏玛市“公立包豪斯学校”(Staatliches Bauhaus)的简称,后改称“设计学院”(Hochschule für Gestaltung),习惯上仍沿称“包豪斯”。在两德统一后位于魏玛的设计学院更名为魏玛包豪斯大学(Bauhaus-Universität Weimar)。它的成立标志着现代设计的诞生,对世界现代设计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包豪斯也是世界上所完全为发展现代设计教育而建立的学院。“包豪斯”一词是格罗披乌斯生造出来的,是德语Bauhaus的译音,由德语Hausbau(房屋建筑)一词倒置而成。
德绍时期
第二阶段(1925—1932年),德绍时期。包豪斯在德国德绍重建,并进行课程改革,实行了设计与制作教学一体化的教学方法,取得了优异成果。1928年格罗皮乌斯辞去包豪斯校长职务,由建筑系主任汉内斯·梅耶(HANNS MEYER)继任。这位共产党人出身的建筑师,将包豪斯的艺术激进扩大到政治激进,从而使包豪斯面临着越来越大的政治压力。后梅耶本人也不得不于1930年辞职离任,由(L MIES VAN DE ROHE)继任。接任的密斯面对来自纳粹势力的压力,竭尽全力维持着学校的运转,终于在1932年10月纳粹党占据德绍后,被迫关闭包豪斯;
在设计理论上,包豪斯提出了三个基本观点:①艺术与技术的新统一:②设计的目的是人而不是产品:③设计必须遵循自然与客观的法则来进行。这些观点对于工业设计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使现代设计逐步由理想主义走向现实主义,即用理性的、科学的思想来代替艺术上的自我表现和浪漫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