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要素也称作环境基质,是构成人类环境整体的各个独立的、性质不同的而又服从整体演化规律的基本物质组分。通常是指自然环境要素,包括大气、水、生物、岩石、土壤以及声、光、放射性、电磁辐射等。环境要素组成环境的结构单元,环境结构单元组成环境整体或称为环境系统。
水质监测。采用物理、化学和生物学的分析技术,对地表水、地下水、工业和生活污水、饮用水等水质进行分析测定的分析过程。
水质模型。天然水体质量变化规律描述或预测的数学模型。
生态影响评价。通过定量地揭示与预测人类活动对生态的影响及其对人类健康与经济发展的作用分析,来确定一个地区的生态负荷或环境容量。
为体现实施环评的这种作用,在环境影响评价的组织实施中必须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循环经济理念,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科学、公正和实用,并应遵循以下基本技术原则:
1.与拟议规划或拟建项目的特点相结合;
2.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法规;
3.符合流域、区域功能区划、生态保护规划和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布局合理;
4.符合清洁生产的原则;
5.符合国家有关生物化学、生物多样性等生态保护的法规和政策;
6.符合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的政策:
7.符合国家土地利用的政策;
8.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总量控制要求;
9.符合污染物达标排放和区域环境质量的要求;
10.正确识别可能的环境影响;
11.选择适当的预测评价技术方法;
12.环境敏感目标得到有效保护,不利环境影响小化;
13.替代方案和环境保护措施、技术经济可行。
国家对不符合环保法律的建设项目设置了“防火墙”。“四个不批”,是指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一律不批;环境污染重,产品质量低,能耗、物耗消耗高,特别是污染物排放不能达标的项目一律不批;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要求的,尽管项目经济效益好,但是当地的环境质量已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要求的,已经设有总量指标的项目一律不批;建设项目如果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项目一律不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