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艺要求 1.该系统工艺设计和设备配置具有综合剧场的使用功能,在短时间内可轮换多种不同剧种的灯光操作方案。 2.该系统设计可以从一种照明方案快速转换到另外一种照明方案,转换时间在2小时内完成。 3.该系统允许使用全部配置的各种类型灯具和其它补充设备。 4.该系统设计有足够的性和存储容量,整个系统在不中断主电力供应的前提下,对主控台进行持续的诊断检查。 5.该系统中的设备完全符合舞台背景噪声的技术要求,空场状态下,所有灯光设备开启时的噪声及外界环境噪声的干扰不高于NR25,测试点1M效果器材的噪声不大于30dB。 6.系统的扩展能力是该系统设计之初有意预留的,如电力硅控容量、网络容量,待日后资金充裕或新技术出现,使本系统不至于因设计不足而大面积修改或更新,达到节省资金和快速适应变化的需求。
电脑灯:这是一种由DMX512或RS232或PMX信号控制的智能灯具,其光色、光斑、照度均优于以上常规灯具是近年发展起来的一种智能灯具,常安装在面光、顶光、舞台后台阶等位置,其运行中的色、形、图等均可编制运行程序。由于功率大小不同,在舞台上使用要有所区别。一般小功率电脑灯,只适合舞厅使用。在舞台上小功率电脑灯光线、光斑常被舞台聚光灯、回光灯等谈化掉,所以在选用上要特别留意。
舞台灯光的控制系统须能有效地控制和调配全部灯具并产生谐调的艺术效果。它由电源配电板、调光器及总控制台三个部分组成。 舞台灯光设计主要根据剧本、导演要求及舞台美术的总体设想进行艺术构思,绘制布光设计图,并具体安排技术体现工作。灯光设计应能利用多种造型手段,适应不同风格的演出,如有的演出要求表现出写实主义的风格,而有的则要求创造出抽象的、写意的或隐喻的意境。
舞台灯具按光学结构可分为泛光灯、聚光灯和幻灯三类;按舞台上安装的部位则又有面光、耳光、脚光、柱光、顶排光、天排光、地排光以及流动光之分。泛光系统是指可以发出均匀柔和的光线并能照射出一定方向灯光的灯具。单独的泛光灯、顶排灯、脚灯和幕灯等一般用于照明天幕、绘画布景或演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