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还根据四川省教育体制机制改革试点项目的总体部署,决定在单独招生总计划的5%以内试点实施以下特殊录取方式: (1)提前录取: 退伍军人考生达所报考类别的控制分数线后提前录取。 (2)免试录取: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免试录取申请,并经学院组织的综合复试,合格后可免试录取到相关专业。 由学院招生小组按提前录取(退伍军人)、免试录取、择优录取的录取顺序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被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公示期间将退档申请、准考证和身份证传真到学院招办办理相关放弃录取手续。 对因公示考生放弃录取而产生的缺额进行网上志愿征集和补录。参加学院单独招生考试总分成绩在各类别控制线上的落榜考生,可于规定时间内在招生专网上重新填报志愿信息。学院根据征集信息结合空余计划情况,由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各专业录取人数和录取名单。 录取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放录取通知书。
报考统招计划的考生如何参加高职单招考试? 高职单招考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总分为750分。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的命题和考试均由牵头院校负责。其中文化素质考试科目统一为语文、数学、外语,满分360分;职业技能考试可采取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或面试等方式进行,具体以院校规定为准,满分390分。
单招是国家授权高职院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必须于高考前完成录取。按教育部规定,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无需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学生入校后与统招的学生待遇相同。例如: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小语种)、盲聋哑残疾考生和职业师资提前单独招生。
单招是普通高校提前单独招生的简称,国家教育部为了加快职业教育的发展,实现中等职教与高等教育的衔接,加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力度,每年从高等学校招生计划中划出一定的比例专门用于对中等职业学校招生。 单招的招生性质和全国统一高考的招生性质是一样的,他们用的都是国家统一下达的招生计划,毕业文凭都由国家教育部统一核发,所以毕业文凭的“含金量”是一样的,不存在孰轻孰重的问题。近年来,从职校通过单招考取大学的学生就有很多和普通高中考取大学的学生在同一所大学、同一个系、同一个专业、同一个班级学习,在同一栋宿舍、同一个房间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