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区办理地下空间备案补齐便民商业服务设施
东城区办理地下空间备案补齐便民商业服务设施
东城区办理地下空间备案补齐便民商业服务设施
地下空间的使用应当符合本市有关房屋建筑使用管理、治安管理和房屋租赁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规范、标准。
地下空间用于出租的,应当按照本市房屋租赁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登记。禁止将的地下空间出租。
新风量通常应满足以下三个要求:
(1)不小于按卫生标准或文献规定的人员所需小新风量;
人员所需新风量应根据人员活动和工作性质以及在室内的停留时间等因素确定。
(2)补充室内燃烧所耗的空气和局部排风量;
建筑物内的燃烧设备有燃气热水器、燃气灶、火锅等。燃烧设备燃烧时要消耗空气中的氧气。如果这些燃烧设备在空调系统所控制的室内环境中,系统必须给予补充新风,以弥补燃烧所耗的空气。
(3)保证房间正压。
保持房间正压的新风量,等于在室内外一定压差下通过门缝、窗缝等缝隙渗出的风量,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V—从房间缝隙渗出的风量,即正压新风量,m/s;
Ac—缝隙面积,m;
ΔP—房间内正压,缝隙两侧的压差,一般取5~10Pa;
μ—流量系数,0.39~0.64;
n—流动指数,0.5~1,一般取0.65。
在全空气系统中,通常取上述要求计算出新风量中的大值作为系统的小新风量。
综合考虑换气次数和少新风量两个因素,取两者计算大值新风量作为选型依据体育场馆、大会议厅、影院等,可根据上座率结合换气次数确定新风量选型。对于大型商场可以按中央空调系统总送风量的30%确定新风量进行选型。工厂、车间等有毒、有害物散发场所,按稀释浓度所需风量确定新风量,结合换气次数进行选型。
使用普通地下室从事商业、文化业以及其他生产经营活动或者作为居住场所的,装饰装修及使用前应当向普通地下室所在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备案。(三)按规划用途使用的,提交规划文件;规划用途不明确的,提交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使用用途确认的文件;改变规划用途的,(五)依法须经消防检查方可投入使用、营业的,(六)进行结构改造的,(七)依法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使用人提交材料齐全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在15日内备案。备案情况发生变更的,使用人应当在30日内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变更备案。第十六条利用地下空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需要取得相关的,主管部门办理时,应当核实地下空间使用许可或者备案的情况。
新风量通常应满足以下三个要求:
(1)不小于按卫生标准或文献规定的人员所需小新风量;
人员所需新风量应根据人员活动和工作性质以及在室内的停留时间等因素确定。
(2)补充室内燃烧所耗的空气和局部排风量;
建筑物内的燃烧设备有燃气热水器、燃气灶、火锅等。燃烧设备燃烧时要消耗空气中的氧气。如果这些燃烧设备在空调系统所控制的室内环境中,系统必须给予补充新风,以弥补燃烧所耗的空气。
(3)保证房间正压。
保持房间正压的新风量,等于在室内外一定压差下通过门缝、窗缝等缝隙渗出的风量,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V—从房间缝隙渗出的风量,即正压新风量,m/s;
Ac—缝隙面积,m;
ΔP—房间内正压,缝隙两侧的压差,一般取5~10Pa;
μ—流量系数,0.39~0.64;
n—流动指数,0.5~1,一般取0.65。
在全空气系统中,通常取上述要求计算出新风量中的大值作为系统的小新风量。
地下空间通风要求
(一)应有自然通风窗井或设置机械通风系统、空气调节装置,并保持良好状态,满足规定的新风量,新风、回风系统等设计符合规范标准。
(二)卫生间应具备自然通风条件或设置机械排风装置,并在门的下部设有效截面不小于0.02平方米的固定百叶,或距地面留出不小于3厘米的缝隙。
(三)洗浴间安装机械通风设备,保证洗浴期间通风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