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大兴区地下空间备案消防审批怎么办理
办理大兴区地下空间备案消防审批怎么办理
办理大兴区地下空间备案消防审批怎么办理
生产、人民防空、住房城乡建设、、卫生计生、工商、文化等负有地下空间使用管理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对利用地下空间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时,行使以下职权:
(一)进入地下空间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的,应当责令有关人员从危险区域内撤出,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四)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并应当在15日内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使用普通地下室从事商业、文化业以及其他生产经营活动或者作为居住场所的,装饰装修及使用前应当向普通地下室所在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备案。(三)按规划用途使用的,提交规划文件;规划用途不明确的,提交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使用用途确认的文件;改变规划用途的,(五)依法须经消防检查方可投入使用、营业的,(六)进行结构改造的,(七)依法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使用人提交材料齐全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在15日内备案。备案情况发生变更的,使用人应当在30日内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变更备案。第十六条利用地下空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需要取得相关的,主管部门办理时,应当核实地下空间使用许可或者备案的情况。
综合考虑换气次数和少新风量两个因素,取两者计算大值新风量作为选型依据体育场馆、大会议厅、影院等,可根据上座率结合换气次数确定新风量选型。对于大型商场可以按中央空调系统总送风量的30%确定新风量进行选型。工厂、车间等有毒、有害物散发场所,按稀释浓度所需风量确定新风量,结合换气次数进行选型。
居住使用人拒不搬出,情况紧急危及,为预防突发的发生,区可以责成有关部门组织搬出,并妥善安置。地下空间使用存在消防行为,经消防机构依法责令停止使用,行为人的,由消防机构。第二十条有下列行为的,由区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予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或者提起,又不履行决定的,(四)擅自改造人民防空工程、拆除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或者采用其他方法危害人民防空工程和防空效能的。第二十一条地下空间使用责任人违反本办法第五条规定,不履行管理义务的,(一)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二)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六)项规定的,(三)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十)项规定的,由区处1000元罚款。
我国是在2003年发生非典时才开始真正关注新风量的。北京市卫生局对北京80家公共场所的空气质量进行抽查,检查结果90%属于严重污染,在天津市首次空气质量调查活动中,对50家室内空气污染严重的单位和家庭进行了检测,结果发现大多数室内空气污染物(甲醛、苯、氨、氡等)并没有超标,为什么在众多空气污染物都没有超标的情况下,室内空气仍然污染严重呢?经调查发现其共同的特点是通风不好,也就是说新风量不足。当问起新风量时,结果令人吃惊,绝大多数人没有新风量的概念,少数人听说过,没有一个知道国家有这样的标准,就更没有一个人知道30m3/h.人的低限量了。
地下空间使用责任人违反本办法第五条规定,不履行管理义务的,由有关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六)项规定的,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十)项规定的,由区机关处1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