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四个等级特级、一级、二级、三级,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十二个类别 一、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七、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八、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九、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 四、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 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五、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十一、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 六、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十二、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
代表工程 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3项,工程质量合格。 1、高度100米以上的建筑物; 2、28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3、单体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房屋建筑工程;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30米以上的建筑工程或钢结构单跨36米以上房屋建筑工程; 5、单项建安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二级资质标准 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 2 企业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5 人,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 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4 类中的 2 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地上12 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 项或地上8-11层的民用建筑工程 2 项; (2)高度 50 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 1 项或高度 35-5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 2 项; (3)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2项;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 21 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 24 米以上)的建筑工程 1 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18-21 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 21-24 米(不含))的建筑工程 2 项。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是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一个分级标准。 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应当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