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对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或者对主体工程实行施工承包。承担施工总承包的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非主体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或者劳务分包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
一级资质标准 1.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1 亿元以上。 1.1.2 企业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30 人,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 1.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4 类中的 2 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地上25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1 项或地上18-24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 (2)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 1 项或高度80-10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 2 项; (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2项”;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 30 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 36 米以上)的建筑工程 1 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7-30 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 30-36 米(不含))的建筑工程 2 项。
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分类 1、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2、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3、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4、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5、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6、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7、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8、隧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9、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0、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1、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2、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3、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4、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5、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6、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7、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8、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9、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20、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21、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22、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23、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24、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25、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26、航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27、通航建筑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28、港航设备安装及水上交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29、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30、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31、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32、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33、核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34、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35、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36、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不划分类别与等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4年11月6日通过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所制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