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考试并获得相应级别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从事相应专业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单位可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从获得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中择优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取得高级资格,可聘任高级工程师职务。
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业绩、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主持或承担研制开发的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已投入生产,可比性技术经济指标处于国内较高水平;(2)作为主要发明人,获得具有较高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发明专利;(3)参与的重点项目技术报告,经同行专家评议具有较高技术水平,技术论证有深度,调研、设计、测试数据齐全、准确;(4)发表的本领域研究成果,受到同行专家认可;(5)作为主要参编者,参与完成省部级以上行业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范的编写。
高级工程师正常申报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需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的职务五年以上。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是采用考评结合的方式,考生通过考试之后才有资格参加评审。除了要取得符合条件的成绩证明,很多地方还要求考生通过职称英语与职称计算机考试、有一定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有规定的业绩成果条件等,各地要求不一,提醒大家要了解当地的评审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