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不仅是防疫物资生产大国,也是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在全球性危机和灾害面前,作为遭受病毒攻击并取得了一定防控成效的国家,除了向世界各国提供可借鉴的防控经验之外,在医用防护服等物资方面,在保障国内需求的情况下,也应该向其他国家伸出援助之手。同时也要遵守进口国相关的标准与要求。
出口用于销售的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物资的企业需要具有进出口权,并且经营范围内必须包括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同时,出口国外还需要通过目的国当地认可的资质审核,并且出口产品必须符合各地的标准要求。若是用于赠送或代为采购的产品出口,要提供采购商和生产商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鉴于各国对进口相关产品的资质要求各不相同,我们整理了部分国家必要资料,供企业参考。
美国:提单,箱单,发票,口罩、防护服等医疗用品必须要取得美国食品和管理局FDA认证才可以在美国本土市场进行销售。
欧盟:提单,箱单,发票,根据欧盟强制执行的新法规PPE Regulation (EU) 2016/425,所有出口欧盟的PPE个人防护用品必须在新法规的要求下获得CE认证证书。
日本:提单,箱单,发票,如果需要投放市场产品必须满足日本的Pharmaceutical and Medical Device Act (PMD Act),在PMD Act的要求下,TOROKU注册系统要求国外的制造商必须向PMDA注册制造商信息。
韩国:需要提单、箱单、发票、韩国进口商营业执照,韩国进口商需要到韩国药监局提前备案进口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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