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回收合法的车辆! 公司实行信誉诚信经营的宗旨。公司长期收购报废汽车,大巴车,二手货车,黄标车等。老旧汽车终点站,依法报废幸福千万家。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遵守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规定的、技术、环保、节能标准,让驾驶、依法报废成为各级政府管理部门、行政执法部门、车辆所有(使用)权人和成都全体公民的共识,推动报废汽车回收业不断走向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所谓报废车就是达到一定使用年限,或因其他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且无法修复、依照政府规定强制报废的车辆。 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车)、矿山作业专用车累计行驶30万公里;重、中载货汽车(含越野车)累计行驶40万公里;特大、大、中、轻、微型客车(含越野车)、轿车累计行驶50万公里;其他车辆累计行驶45万公里。
黄标车的认定是以尾气排放作为标准的,在这里说说国I标准和国标准。我国于2001年实施的《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等效于欧标准。2007年实施的《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等效于欧标准。因此,国的排放标准是,一氧化碳不得超过3.16克公里。碳氢化合物不得超过1.13克公里,其中柴油车的颗粒物标准不得超过0.18克公里,耐久性要求为5万公里。国的排放标准是,碳氢化合物不得超过0.66%。一氧化碳不得超过2.1%微粒不得超过0.1%氮氧合物不得超过5%。
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使用年限需要继续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机动车达到使用年限前三十日内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提出检验标志申请。 车辆所人有向公安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对涉及机动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情况进行核查后,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