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食用油报关资料:
1 进口商业invoice。(Commercial Invoice)
2 详细装箱单。(Packing list).
3 进口购销合同。(Contract).
4 原产地证明。(Certificate of origin).
5 原产地卫生证。(Certificate of hygiene).
6 海运提单。(Ocean Bill of lading).
7 成分分析报告。(Report of analysis).
8 纯度证明。(Certificate of purity).
9 生产国灌装日期证明。(Certificate of wine canned).
10 生产商产品检验合格证明。(Letter of Quality and Quantity).
11 生产商出具的无木质包装证明。(Certificate of No Wood).
12 如果包装有木质包装必须有“IPPC”标志。如无标志必须提供生产国熏蒸证明书。(Original Fumigation Certificate).
13 生产商出具的对包装物(酒瓶,纸箱)的健康无害证明。(Certificate of conformity for food contact).
14原标签样张及清晰电子版。
食用油进口清关流程:
1.货物在海运途中时,提前办理好收发货人备案、中文标签以及国外单证(提前准备国外单证、如果有问题也能及时修改;提前工作一定要做好,否则会产生很多滞箱费、码头费的)
2.货物到港后,换取小提单(换单)
3.报检(报检过程需要审核中文标签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同时备案标签)
4.报关(海关电子审单、人工审单、海关审价、缴税、查验、放行)
5.将食品运至商检监管仓库,拆箱后,预约商检局抽样化验。
6.抽样化验合格后,贴上中文标签(仓库人员贴)
7.商检局人员检查标签无误,放行
8.将食品送到您的指定地点
9.商检部门出卫生证,即可进超市销售
这些流程手续,都是由我公司全程办理,您只需要负责和国外供应商协商好,相关单证准备齐全即可。
详细咨询:15089891172 ,秦小姐(进出口代理清关)
西安、北京市民联合起诉农业部案在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进行公开审理,案由是农业部拒绝公开一份涉及到转基因进口食用油清关内容的公函。
西安市民孟振荣、北京市民沈美丽先后向农业部提交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农业部公开一份其2011年9月28日发给教育部办公厅的公函,该公函要求教育部“纠正”各地教育部门下文禁止学校食堂采购、使用转基因油的行为。农业部以该公函属于国家“秘密”文件为由,拒绝公开。
原 告要求依法撤销农业部给两位原告的(农公开(科)[2016]2号、3号)《农业部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并判令被告向原告公开其给教育部的“公函”。
农业部科技教育司(以下简称“科教司”)转基因生物管理与知识产权保护处处长林祥明和代理律师、北京市高通律师事务所律师敬云川出庭应诉,称农业部享有定义国家秘密的权力,认定该公函为国家秘密的程序也合法,要求法庭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该案没有当庭宣判。原告要求法庭继续审查农业部提交给法院但没有提交给原告的一份法规依据的合法性,以及审查农业部对孟振荣做出的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是否在《国家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时限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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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秦女士
公司 / 广州市天诚进出口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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