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类工程师职称评定的基本条件: 1、学历资历条件: (1)博士学位获得者,经考核合格。 (2)研究生毕业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两年及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5)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2、论文要求(各个地区不一样,根据当地人社局规定) 3、工作能力要求 4、继续教育要求(按照规定完成继续教育课程的学习)
理论水平: ,具有系统、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具备跟踪本专业国内外科技发展前沿的学识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 第二,对所从事的专业有深入的研究和独到的见解,在同行专家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第三,比较了解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新技术新工艺现状、新科技信息和发展趋势,具有对大型项目设计、评估、鉴定、组织实施的能力。 第四,比较掌握本专业相关法规、有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规程。
正高级工程师的资格获取非常困难。一般来说需要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获得高级工程师资格5年以上。 2、工作中有突出表现,获得省级或者相关奖项。 满足条件后的高级工程师可申报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或者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工程师指具有从事工程系统操作、设计、管理、评估能力的人员。工程师的称谓,通常只用于在工程学其中一个范畴持有专业性学位或相等工作经验的人士。
中级职称申报要求: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并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并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并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4)初中及以下学历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