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火灾的特点
1、景区内建筑多为木结构或砖木结构,建筑物耐火极限低,导致景区内建筑火灾具有燃烧猛烈,火势发展迅速的特点,而且过火后易坍塌、蔓延迅速。
2、景区建筑密集,多为建筑群,一旦发生火灾,容易造成“火烧连营”。特别是景区内寺庙等建筑设置了大量飘带、饰布等易燃织物,寺庙内的香火、油灯、蜡烛等明火使用广泛,一旦用火不慎极易发生火灾。
3、景区普遍远离市区,交通不便,而且景区建筑台阶众多,门窄槛高,供水困难,造成扑救困难。加之游客密集,难以迅速组织疏散。
4、景区树木众多,通风条件好,一旦发生火灾,蔓延很快。另外,景区宗教活动用火,雷击起火,以及人为燃放烟花爆竹等,都极易引发火灾。
如遇到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报警我们应按如下流程处理:
1、接到火灾报警系统报警或信号时,首先记录下相关报警信息,通过火灾报警控制器的部位指示,相关人员携带对讲机等通信设备到现场进行确认。
2、在控制器上按下消音键,做好相关记录,撒下报警器上自己打印的报名信息纸片,并保留存好。
3、现场到达报警点确认情况后,如未发生火灾视为误报,查明误报原因并对火灾报警控制器进行手动复位(按下“复位”操作按钮后,出现输入密码框此时按四下向右方向键即可),并做好记录。
4、到达报警地点确认情况后,如发生火灾,切莫惊慌,应立即通知控制室值班人员,并利用现场就近的灭火器材进行初期灭火;控制室值班人员接到火情确认后立即通知相关人员赶赴现场进行灭火,并报告安环部及公司领导。
5、如果现场反馈火情无法控制,应先请示公司领导,及时拨打“119”电话报警(报警时必须明确告知起火单位、起火地点、起火原因及起火地点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及联系电话),向消防部门求援,进行现场灭火。
6、情况处理完毕后,应将火灾报警控制器进行复位,认真做好记录。
2015年资质标准改革之后,消防施工资质从二级开始申报,下面是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暖通、给排水、电气、自动化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一级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扑救系统的改造设计。如:500㎡以上需设置自动喷淋系统、300㎡以上设置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灭火器和应急照明防排烟系统的设计。排烟与排气不是一个概念。
确定排烟方式:
自然排烟是利用热烟气产生的浮力、热压或其他自然作用力使烟气排出室外。
机械排烟是利用排烟机把着火房间中所产生的烟气和热量通过排烟口排至室外,同时在着火区形成负压,防止烟气向其他区域蔓延。
用电设备及用电。如电器线路、电箱、电梯消防备案与消防维护。找专业消防单位做后期维护。
新消防设施与原有消防设施的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