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过程中及竣工验收前,宜对建筑上部结构或墙面、柱等进行倾斜观测。建筑运营阶段,当发生倾斜时,应及时进行倾斜观测。
倾斜监测点的布设及标志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测定顶部相对底部的整体倾斜时,应沿同一竖直线分别布设顶部监测点和底部对应点。
2、当测定局部倾斜时,应沿同一竖直线分别布设所测范围的上部监测点和下部监测点。
3、建筑顶部的监测点标志,宜采用固定的觇牌和棱镜,墙体上的监测点标志可采用埋入式照准标志或粘贴反射片标志。
4、对不便埋设标志的塔形,圆形建筑以及竖直构件,可粘贴反射片标志,也可照准视线所切同高边缘确定的位置或利用符合位置与照准要求的建筑特征部位。
倾斜观测的周期,宜根据倾斜率每1月~3月观测1次。当出现基础附近因大量堆载或卸载、场地降雨长期积水等导致倾斜速度加快时,应提高观测频率。施工期间倾斜观测的周期和频率,宜与沉降观测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