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香港公司驻京代表处,现在要新增一个一般代表,但是香港公司有权签字人变更了,工商局说要将有权签字人变更文件办理公证,这个新的有权签字人才能签署代表任命书,是这样吗?香港公司有权签字人变更公证该怎么办?以下是一个案例。
香港公司董事长变更(原有权签字人为董事长).请问有关变更有权签字人备案事宜(我司为董事长变更了),是否董事会决议与公司授权现任董事长为有权签字人的授权书二选一即可?如果可以只提供公司出具授权书,因香港公司变更的是董事长,授权书后的落款签字人是否仍可以是董事长本人并加盖公司章?谢谢!香港公司的话,应由全体董事作出决议,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授权书内容可以为授权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为有权签字人。
对于香港公司的,只能提供董事会决议,在决议中授权某人为有权签字人。香港公司有权签字人变更公证,需要提供香港公司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和周年申报表,同时提供董事会关于授权新的有权签字人的决议,把这些文件公证,之后再送到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办理加章转递。办理时需要香港公司董事到公证人处面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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