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基坑工程的监测方案应进行专门论证: 1.地质和环境条件很复杂的基坑工程; 2.邻近重要建(构)筑物和管线,以及历史文物、近代建筑、地铁、隧道等破坏后果很严重的基坑工程; 3.已发生严重事故,重新组织实施的基坑工程; 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一、二级基坑工程; 5.其他必须论证的基坑工程。
深层水平位移监测孔宜布置在基坑边坡、围护墙周边的中心处及代表性的部位,数量和间距视具体情况而定,但每边至少应设1个监测孔。 当用测斜仪观测深层水平位移时,设置在围护墙内的测斜管深度不宜小于围护墙的入土深度;设置在土体内的测斜管应保证有足够的入土深度,保证管端嵌入到稳定的土体中。
支撑内力监测点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监测点宜设置在支撑内力较大或在整个支撑系统中起关键作用的杆件上; 2.每道支撑的内力监测点不应少于3个,各道支撑的监测点位置宜在竖向保持一致; 3.钢支撑的监测截面根据测试仪器宜布置在支撑长度的1/3部位或支撑的端头。钢筋混凝土支撑的监测截面宜布置在支撑长度的1/3部位; 4.每个监测点截面内传感器的设置数量及布置应满足不同传感器测试要求。
基坑内地下水位监测点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当采用深井降水时,水位监测点宜布置在基坑中央和两相邻降水井的中间部位;当采用轻型井点、喷射井点降水时,水位监测点宜布置在基坑中央和周边拐角处,监测点数量视具体情况确定; 2 水位监测管的埋置深度(管底标高)应在设计水位之下3~5m。对于需要降低承压水水位的基坑工程,水位监测管埋置深度应满足降水设计要求。 3 水位监测点应沿基坑周边、被保护对象(如建筑物、地下管线等)周边或在两者之间布置,监测点间距宜为20~50m。相邻建(构)筑物、重要的地下管线或管线密集处应布置水位监测点;如有止水帷幕,宜布置在止水帷幕的外侧约2m处。4 回灌井点观测井应设置在回灌井点与被保护对象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