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检查的检查方法以目测为主,可辅以锤、钎、量尺、放大镜等工器具以及摄像、摄影等设备进行。
巡视检查应对自然条件、支护结构、施工工况、周边环境、监测设施等的检查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如发现异常,应及时通知委托方及相关单位。
巡视检查记录应及时整理,并与仪器监测数据综合分析。
监测结束阶段,监测单位应向委托方提供以下资料,并按档案管理规定,组卷归档。
1.基坑工程监测方案;
2.测点布设、验收记录;
3.阶段性监测报告;
3.0.12 监测工作的程序,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接受委托;
2.现场踏勘,收集资料;
3.制定监测方案,并报委托方及相关单位认可;
4.展开前期准备工作,设置监测点、校验设备、仪器;
5.设备、仪器、元件和监测点验收;
6.现场监测;
7.监测数据的计算、整理、分析及信息反馈;
8.提交阶段性监测结果和报告;
9.现场监测工作结束后,提交完整的监测资料。
监测单位在现场踏勘、资料收集阶段的工作应包括以下内容:
1.进一步了解委托方和相关单位的具体要求;
2.收集工程的岩土工程勘察及气象资料、地下结构和基坑工程的设计资料,了解施工组织设计(或项目管理规划)和相关施工情况;
3.收集周围建筑物、道路及地下设施、地下管线的原始和使用现状等资料。必要时应采用拍照或录像等方法保存有关资料;
4.通过现场踏勘,了解相关资料与现场状况的对应关系,确定拟监测项目现场实施的可行性。
无支护基坑
特点: [2]
1、基础埋置不深,施工期较短,挖基坑时不影响邻近建筑物的。
2、地下水位低于基底,或者渗透量小,不影响坑壁稳定性。
主要形式:无支护基坑的坑壁形式分为垂直坑壁、斜坡和阶梯形坑壁以及变坡度坑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