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记账为企业代理记账,编制各种会计报表,带税务申报,装订会计凭证,上门取送会计档案等全套会计工作。按照现代企业会计制度,对企业遗留的财务问题和账簿进行重新规范调整,符合税务查账的需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本应置于住所醒目位置。
企业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及时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载明事项的,换发新照。未经核准变更登记,企业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营业执照的使用:《营业执照》是对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等其他经营单位,核发的。如果是临时经营的,则在正式营业执照上加盖"临时"字样。
个体工商户使用营业执照应该注意的事项有:
《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营业执照》正本应当置于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
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向登记机关申请核发营业执照若干副本。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遗失或者损坏的,应当在登记机关指定的报刊上声明作废,申请补领。
外商投资企业在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审批表)批准后,合同、公司章程签字之前,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名称登记。申请名称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一)组建负责人签署、组建单位盖章的《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申请表》(由工商管理机关制发)。
(二)项目建议书及其批准文件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准文件(包括中外合资、中外合作项目审批表或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
(三)投资各方所在国(地区)政府出具的合法开业证明及银行资信证明。
外商投资企业的名称,应由以下部分构成:行政区划、字号(商号)、所属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
名称核准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登记核准通知书。企业据此签订合同、章程、办理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