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系列职称的中级职称称呼。初、中、高级职称分别对应的称呼是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副高)、研究员级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正高)。中级职称简称“工程师”。一般由各级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机构评审认定。
工程师指具有从事工程系统操作、设计、管理、评估能力的人员。工程师的称谓,通常只用于在工程学其中一个范畴持有专业性学位或相等工作经验的人士。
对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力)的要求
凡196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应参加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或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3个模块合格证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人员可免试:
(1)取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含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科学教育、软件工程、计算机器件及设备、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3)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程序员及以上级别资格证书。
1.申报晋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各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水平能力测试,测试合格者方可申报相应等级的任职资格。水平能力测试由市职改办负责,具体工作委托市人才交流中心组织实施。
2.凡在任职期间工作严重失职,或有重大责任事故,或违反国有法律、法令受到刑事处分,不能参加推荐评审。
3.评审费按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各地各部门不得擅自提高标准。
助理工程师(初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工作满一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二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