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的结构
宏观条件下木材由树皮,木质部和髓心组成。
树皮:包裹在木材的干、枝、根次生木质部外侧的全部组织;
形成层:位于树皮和木质部之间,由于形成层的分生功能,木材直径会变粗;
次生木质部:位于形成层和髓心之间,来源于形成层的分裂生长;
髓心:一般在树干的中间位置,由木质部包裹,提供幼树生长的养分,生命周期短;
木材的等级
建筑用木材,通常以原木、板材、枋材三种型材供应。原木系指去枝、去皮后按规格加工成一定长度的木料;板材是指宽度为厚度的三倍或三倍以上的型材;而枋材则为宽度不足三倍厚度的型材。
按照国家标准,根据木材的缺陷情况对各种商品木材进行了等级划分,通常分为一、二、三、四等。结构和装饰用木材一般选用等级较高的木材。对于承重结构用的木材,又根据《木结构设计规范》(GBJ5—88)的规定,按照承重结构的受力要求对木材进行分级,即分为I、II、III三级,设计时应根据构件的受力种类选用适当等级的木材。例如承重木结构板材的选用,根据其承载特点,一般I级材用于受拉或受弯构件;II级材用于受弯或受压弯的构件;III级材用于受压构件及次要受弯构件。
条木地板是室内使用普遍的木质地面,它是由龙骨、地板等部分构成。地板有单层和双层两种,双层者下层为毛板,面层为硬木条板,硬木条板多选用水曲柳、柞木、枫木、柚木、榆木等硬质树材,单层条木板常选用松、杉等软质树材。条板宽度一般不大于120mm,板厚为20~30mm,材质要求采用不易腐朽和变形开裂的优质板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