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家具主要有席、床、屏风、镜台、桌、椅、柜等。席子,是古老、原始的家具,早由树叶编织而成,后来大都由芦苇、竹篾编成。古人常“席地而坐”,足见席子的应用是很广泛的。床,是席子以后早出现的家具。一开始,床极矮,古人读书、写字、饮食、睡觉几乎都在床上进行。《孔雀东南飞》:“阿母得闻之,槌床便大怒。”诗中的“床”指的是坐具。和这种矮床配合用的家具有几、案、屏风等。还有一种矮榻常与床并用,故有“床榻”之称。魏晋南北朝以后,床的高度与今天的床差不多,成为睡觉的家具。唐宋以来,高型家具广泛普及,有床、桌、椅、凳、高几、长案、柜、衣架、巾架、屏风、盆架、镜台等,种类繁多,品种齐全。各个朝代的家具,都讲究工艺手法,力求图案丰富、雕刻精美,表现出浓厚的中国传统气派,成了我国传统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
质地和外观质量:材料的质地和肌理决定了产品的外观质量的特殊感受。木材属于天然材料,纹理自然、美观,形象逼真,手感好,且易于加工、着色,是生产家具的上等材料。塑料及其合成材料具有模拟各种天然材料质地的特点,并且具有良好的着色性能,但其易于老化,易受热变形,用此生产家具,其使用寿命和使用范围受到限制。
经济性:家具材料的经济性包括材料的价格、材料的加工劳动消耗、材料的利用率及材料来源的丰富性。
强度:强度方面要考虑其握着力和抗劈性能及弹性模量。
表面装饰性能:一般情况下,表面装饰性能是指对其进行涂饰、胶贴、雕刻、着色、烫、烙等装饰的可行性。
家具的外观形式直接展现在使用者面前,它是功能和结构的直观表现。家具的外观开花依附于其结构,特别是外在结构。但是外观形式和结构之间并不存在对应的关系,不同的外观形式可以采用同一种结构来表现。外观形式存在着较大的自由度,空间的组合上具有相当的选择性,如梳妆台的基本结构都相同,但其外观形式却千姿百态。
家具的外观形式作为功能的外在表现,还具有认识功能,因此,具有信息传达和符号义;还能发挥其审美功能,从而产生一定的情调氛围,形成一定的艺术效果,给人以美的享受。
中纤板材质细腻便于雕刻。市面上大多使用三聚氰胺饰面,这种饰面抗划、抗火、坚硬、环保。此外还有实木贴皮饰面。板式家具是由中密度纤维板或刨花板进行表面贴面等工艺制成的家具。市场上出售的一些板式家具的贴面越来越逼真,光泽度、手感等都不错,工艺精细的产品价格也很昂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