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手架搭设和组装完毕后,应经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应逐层、逐流水段内主管工长、架子班组长和专职技术人员一起组织验收,并填写验收单。验收要求如下:
1、脚手架的基础处理、作法、埋置深度必须正确可靠。
2、架子的布置、立杆、大小横杆间距应符合要求。
3、架子的搭设和组装,包括工具架和起重点的选择应符合要求。
4、连墙点或与结构固定部分要可靠;剪刀撑、斜撑应符合要求。
5、脚手架的防护、保险装置要有效;扣件和绑扎拧紧程度应符合规定。
6、脚手架的起重机具、钢丝绳、吊杆的安装等要可靠,脚手板的铺设应符合规定。
钢管扣件脚手架搭设中应注意地基平整坚实,设置底座和垫板,并有可靠的排水措施,防止积水浸泡地基。
根据连墙杆设置情况及荷载大小,常用敞开式双排脚手架立杆横距一般为1.05~1.55m,砌筑脚手架步距一般为1.20~1.35m,装饰或砌筑、装饰两用的脚手架一般为1.80m,立杆纵距1.2~2.0m。其允许搭设高度为34~50m。当为单排设置时,立杆横距1.2~1.4 m,立杆纵距1.5~2.0m。允许搭设高度为24m。
纵向水平杆宜设置在立杆的内侧,其长度不宜小于3跨,纵向水平杆可采用对接扣件,也可采用搭接。如采用对接扣件方法,则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如采用搭接连接,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 m,并应等间距设置3个旋转扣件固定。
90年代以来,国内一些企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开发了多种新型脚手架,如插销式脚手架,CRAB模块脚手架、圆盘式脚手架、方塔式脚手架,以及各种类型的爬架。至2013年,国内专业脚手架生产企业百余家,主要在无锡、广州、青岛等地。从技术上来讲,我国脚手架企业已具备加工生产各种新型脚手架的能力。但是国内市场还没有形成,施工企业对新型脚手架的认识还不足。
上世纪80年代初,我国先后从国外引进门式脚手架、碗扣式脚手架等多种型式脚手架。门式脚手架在国内许多工程中也曾大量应用过,取得较好的效果,由于门式脚手架的产品质量问题,这种脚手架没有得到大量推广应用。在国内又建了一批门式脚手架生产厂,其产品大部分是按外商来图加工。碗扣式脚手架是新型脚手架中推广应用多的一种脚手架,但使用面还不广,只有部分地区和部分工程中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