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线电缆企业通过对外直接投资获得了对海外企业的部分或全部所有权,目的是为了通过所有权取得对海外企业的控制权,从而为母公司的总体发展战略服务以取得的经济效益。相反,如果电线电缆企业获得海外企业部分或全部所有权的同时,却没有行使对企业的控制权,没有使所有权为总公司的整体战略服务,那么跨国经营就失去了真正的意义,企业也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跨国经营企业。因此,一个以全球市场为战略目标的电线电缆企业,在跨国经营中无论获得了多少所有权,都一定要取得相应的控制权。
电线电缆的完整命名通常较为复杂,所以人们有时用一个简单的名称(通常是一个类别的名称)结合型号规格来代替完整的名称,如“低压电缆”代表0.6/1kV级的所有塑料绝缘类电力电缆。电线电缆的型谱较为完善,可以说,只要写出电线电缆的标准型号规格,就能明确具体的产品,但它的完整命名是怎样的呢? 电线电缆产品的命名有以下原则: 产品名称中包括的内容 ⑴产品应用场合或大小类名称 ⑵产品结构材料或型式; ⑶产品的重要特征或附加特征 基本按上述顺序命名,有时为了强调重要或附加特征,将特征写到前面或相应的结构描述前。
绝缘层:是包覆在导线外围四周起着电气绝缘作用的构件。即能确保传输的电流或电磁波、光波只沿着导线行进而不流向外面,导体上具有的电位(即对周围物体形成的电位差、即电压)能被隔绝,即既要保证导线的正常传输功能,又要确保外界物体和人身的。 导线与绝缘层是构成线缆产品(裸电线类除外)必须具备的两个基本构件。 主要材料:PVC、PE、XLPE、聚丙烯PP、氟塑料F,橡胶,纸,云母带
线缆产品用材料按其使用部位与功能、可分为导电材料、绝缘材料、填充材料、屏蔽材料、护层材料等。但其中有些材料是几个结构件通用的。尤其是热塑性材料,如聚氯乙稀、聚乙烯等只要改变部分配方成份就可用在绝缘或护套上。 线缆产品制造中所用材料涉及的门类非常广泛,品种规格(牌号)特别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