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不含行政区划省份城市名I37拨号I68O苑佳俊48O6。
一个好的企业必定拥有一个好听便于记忆的公司名称,好的公司名字是公司财富的源泉,昭示着灿烂辉煌的前景。工商总局核名的企业一直受很多人青睐,因为国家局核名的企业有很多地方性企业没有的优势,作为工商机关审批的公司有高品牌保护性,并且企业经营的地域限制大大降低,同时国家核名企业也是公司实力的体现。
但是申请工商总局企业核名的要求有很多,也有很多种形式如下:
一种无区划即为“不冠有省市自治区的地域名称”而取得的核名企业字号+行业+组织形式(如:中天+物流+有限公司)
二种无区划无行业即所要核准的名称中既不体现区划又不包括行业企业字号+有限公司(如“中能+有限公司”)要求其注册资金控制在一亿范围内。
三种集团公司核名,既要在国家局核名有一个集团公司的名称,那么这样是不可以的!原因:总局并没有权限去核名一个集团公司,所谓的集团公司要根据集团公司中母公司的所在地在所在地的区工商局提交报批变更的材料,由区局层层上报给市、省上报给工商总局,并由总局准予通过。
四种实业公司要求经营范围跨国民经济五大行业以上,要求注册资金保持在一个亿。
五种中国字样纯内资企业无法申请,只限定于外资控股的企业,且中国必须加括号(中国)。
企业登记注册的相关其他的规定: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外国者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注册地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国籍、职务。拟设立外资企业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产品品种和生产规模。拟设立外资企业的总额、注册资本、资金来源、出资方式和期限。拟设立外资企业的经营期限。
外资企业的章程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名称及住所。宗旨、经营范围。总额、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组织形式。内部组织机构及其职权和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以及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等人员的职责、权限。财务、会计及审计的原则和制度。劳动管理。经营期限、终止及清算。章程的修改程序。外资企业的章程经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修改时同。外资企业的分立、合并或者由于其他原因导致资本发生重大变动,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并应当聘请中国的注册会计师验证和出具验资报告;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