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特种作业人员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经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高压电工(送电配电、运行、维护等项目)
低压电工证(运行、维护、安装、值日等项目)
焊工(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氩弧焊、电焊、气割、切割等)
制冷空调作业(制冷空调运行、安装)
高处作业(登高架设、登高拆除、安装)
培训对象
1.年满十八周岁,且男不满六十周岁、女不满五十五周岁。
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电工、焊工、登高、制冷等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参加高压培训,需具备电工基础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