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空间作业管理,管理制度是组织、机构、单位管理的工具,对一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它是实施一定的管理行为的依据,是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保证。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作业负责人向有限空间所属单位(以下简称所属单位)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所属单位管理机构接到申请后应根据本单位《有限空间清单》和现场实际情况作出是否具备基本作业条件的定性结论,并告知作业负责人。如结论为“否”,则本流程终止,不得作业。如结论为“是”,单位管理机构则应向作业负责人发放空白《作业票》并指导其填写。
作业中断时间在150分钟以上或作业条件发生改变,需继续进入内部作业时,应重新办理作业票,作业者要严格按照作业票规定的时间进入内部作业。
作业完成后,作业人员和现场监护人员必须共同对设备容器内外进行检查,双方确认无问题,且均在作业票上签字后,方可封闭人孔。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遵守动火、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等有关规定,《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能代替上述各作业票,所涉及的其他作业要按有关规定执行;
有限空间作业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应保证其畅通无阻,以便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一般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人员,特殊情况需经生产办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