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星电视的传输过程一般为:通过卫星将地面基站发射的微波信号远距离传输,终用户使用定向天线将接收的信号通过解码器解码后输出到电视终端收视的一整套过程。其他常见的广播方式有地面电视和有线电视。
方位角
通常我们通过计算软件或在资料中得到的结果应该是以正南方向为标准,将卫星天线的指向偏东或偏西调整一个角度,该角度即是所谓的方位角。至于到底是偏东还是偏西,取决于接收地与欲接收卫星之间的经度关系,以我们所在的北半球为例,若接收地经度大于欲接收卫星经度,则方位角应向南偏西转过某个角度;反之,则应向东转过某个角度.正南方向用指南针来测定,但是由于地理南极和地磁场南极并非完全重合,所以选好方位角之后还得做一些修正才有可能接收到强的卫星信号。
卫星电视节目信号通过地面天线接收机输入到高频头进行放大变频,将C波段或KU波段信号变换成950~2150MHZ频率的信号。该信号被送入调谐器,在调谐器中进行再放大及二次变频处理。输出36MHZ中频信号,该信号经QPSK(四相相移键控)解调器解出I、Q模拟基带信号,I、Q模拟基带信号经过模拟数字(A/D)变换及QPSK解码、前向纠错(FEC)等处理,输出字节数为8比特的MPEG—2数据流。解复用器完成MPEG—2数据解包作用,分解出音,视频同步控制及其他数据信息。MPEG—2解码器则完成音,视频解压缩、解码等功能,将各和数据信息还原成完整的图像和伴音信号,再经视频编码器,音频D/A变换,输出电视机所需要的模拟音,视频信号。
三个疑问
疑问一:“中星九号”是中国颗直播卫星吗?
实际上,“中星九号”并不是中国发射的颗直播卫星。2006年10月,同样装载有22路Ku转发器、设计寿命15年的“鑫诺2号”升空。按照设计,它1/3的资源被用于向全国发送公益性的47套电视节目和广播节目,其余2/3则被用于发射商业化节目。彼时,“中星九号”只是作为其备份卫星出现在计划中。但同年12月,中国国家航天局证实,“鑫诺2号”由于定点过程中出现技术故障,致使太阳帆板二次展开和通信天线展开未能完成,无法提供通信广播传输服务,终报废成太空垃圾。
“鑫诺2号”发生故障,使“中星九号”担负起开启中国直播卫星时代的重任。而计划于2008年底发射的“鑫诺4号”将与其一起,利用先进的双星共轨技术,共同构建中国代广播电视卫星直播空间段系统,使广大电视用户有机会直接接收150套至200套标准清晰度和高清晰度的卫星广播电视节目。
疑问二:“中星九号”是免费的午餐?
在“中星九号”的相关报道中,引人注目的是其不加密的节目传输方式。“中星九号”的商业模式是向各地的卫星电视台收取卫星带宽租售费用,而对电视观众是免费的。与“几百元初装费+几十元月租费”的有线数字电视相比,观众只要花几百元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就可免费收看数字电视节目,这是否意味着观众在有线数字电视之外有了新的选择?
其实早在国家广电总局5月中旬发布的《中国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村村通”系统技术体制白皮书》中,“中星九号”就被定位于“村村通”卫星。国家广电总局科技司有关人士则表示,“中星九号”主要针对偏远的、看不到电视、听不到广播的农村地区,而对于其在城市是否免费目前还不好说。有观点认为,直播卫星计划的初期国家不会允许城市地区接收卫星电视,因为有线电视网络和数字化已经投入了巨大的前期经费和资源。因此,有线电视依然会在城市地区继续垄断。
而根据颁布的《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个人不得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单位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必须由省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这意味着,至少目前,城市居民无缘免费卫星直播数字电视。
疑问三:“中星九号”挑战有线电视?
虽然卫星直播电视被定位于对有线数字电视的补充和延伸,但国家广电总局有关人士也曾表示,直播卫星启动后,原有的政策将会有一些调整。随着政策的调整和卫星增值业务的开展,卫星直播广播电视业务与有线电视之间的竞争是否会加大?
卫星电视接收器
卫星电视接收器
“卫星直播电视形成一定规模后势必对有线数字电视业务造成冲击。”陈磊说,“如果收费卫星直播电视成为现实,规模较大、收视率较高的卫星电视台将成为的受益者。”
2006年发布的《中国直播卫星产业报告》预计,一旦个人接收卫星节目的政策放开,到2010年,中国的直播卫星用户将超过1500万,终端设备市场以及收视费的总体规模将在百亿元左右。
从美国卫星直播电视的发展来看,自1993年开始采用数字直播卫星技术至2003年,直播卫星电视从有线电视手中抢走了21%%的用户,其年均增长率更是超过了有线电视订户增长率。
“目前各地有线电视网络在向电视用户收费的同时,还向各地的卫星电视台收取一定的费用。”陈磊介绍,“因费用纠纷而影响节目播出的现象并不鲜见,甚至有些地方有线电视网络为保护本地节目收视率,不愿意与收视率较好的卫星电视台合作。但在卫星直播电视的运营模式下,节目供应商可不必通过地方有线网络而直接向观众收费,十分有利于规模较大、收视率较高的卫星电视台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