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详细页面
    联系我们

    地址:唐山市路北区建设北路与裕华道交叉口世纪广场

    联系:白经理

    手机:

    Q Q:467322900

    邮箱:467322900@qq.com

    官网:唐山聚鑫建筑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微信:

    小程序

    唐山办理施工劳务分包资质,快速便捷,诚信可靠

    2024-11-06 08:00:01 710次浏览
    价 格:面议

    二级资质标准:

    1. 企业注册资本金10万元以上。

    2. 企业具有本专业高级工以上的技术负责人。

    3. 企业具有初级以上木工不少于10人,其中,中级、高级工不少于50%;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

    4. 企业近3年承担过2项以上木工作业分包,工程质量合格。

    5. 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石制作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石制作分包企业资质不分等级。

    1. 企业注册资本金30万元以上。

    2. 企业具有相关专业技术员或具有5年以上石制作经历的技术负责人。

    3. 企业具有石制作工人不少于10人。

    4. 企业近3年承担过2项以上石制作作业分包,工程质量合格。

    5. 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作业分包范围:

    可承担各类石制作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钢筋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钢筋作业分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一级资质标准:

    1. 企业注册资本金30万元以上。

    2. 企业具有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或技师以上职称的技术负责人。

    3. 企业具有初级以上钢筋、焊接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其中,中级、高级工不少于50%;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

    4. 企业近3年年完成劳务分包合同额100万元以上。

    5. 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二级资质标准:

    1. 企业注册资本金10万元以上。

    2. 企业具有专业技术员或高级工以上的技术负责人。

    3. 企业具有初级以上钢筋、焊接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其中,中级、高级工不少于30%;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

    4. 企业近3年承担过2项以上钢筋绑扎、焊接作业分包,工程质量合格。

    5. 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作业分包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工程钢筋绑扎、焊接作业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二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工程钢筋绑扎、焊接作业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工程分包合同协议书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就业主的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

    (四)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 天

    (五)合同价款:本工程采用( )方式计价,每吨( )元/吨。

    合同总价款为

    (六)质量要求:

    本工程质量达到标准,如达不到本标准,应按甲方要求进行返工自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⑴负责技术交底工作,对施工现场进行质量检查。

    ⑵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图一式( )份。

    ⑶及时供应合同规定的材料。

    ⑷及时办理工程结算。

    2、乙方责任:

    ⑴严格按施工规范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施工。

    ⑵必须按图纸施工。

    ⑶应保证工期要求,确保工程如期完成。

    ⑷负责向甲方提供工程结算值同等金额的发票或收据。

    (八)材料供应:

    1、主材由( )方负责提供。

    2、辅材由( )方负责提供。

    (九)材料消耗:

    工程消耗材料按实际发生为准,损耗量按百分之( )计算,废料归( )方。

    (十)施工与验收:

    1、乙方按图纸及施工规范严格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有关部门检查、检验。

    2、工程完工时组织相关部门验收。

    (十一)结算方式:

    签订合同,甲方即向乙方交付( )元预付款,工程进行过半时甲方支付( )元,工程完工,甲方支付( )元工程款。

    (十二)由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造成的工期延误,每延误,赔付方工程总价款( )%的损失费。

    (十三)其它:

    1、本协议一式( )份,正本( )份,副本( )份。

    2、本协议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完成后自行终止。

    (十四)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或法人委托: 法定代表或法人委托:

    委托人: 施工代表: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无评论,沙发等着你!
    被浏览过 4850452 次     店铺编号10940816     网店登录     免费注册     技术支持:万业城     专属客服:张曼    

    11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