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某厂房结构性分析厂房建于2009年,为钢筋混凝土框排架结构和轻钢屋面结构体系。厂房平面布置不规则,主体部分呈矩形,局部有附属的单跨厂房。厂房首层主要为设备用房和会议室、食堂、淋浴室、更衣室、贮藏室等辅助用房;二层为钢筋混凝土楼面,主要为生产车间和设备操作控制室。厂房内布置有90T的桥式吊车2台、110T的桥式吊车1台、120T的桥式吊车2台。厂房为整体二层局部四层的钢筋混凝土框排架结构,屋面为轻钢桁架屋面结构;厂房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结构等级为二级;基础采用预应力管桩基础。
经检测,厂房主要受力体系布置基本符合设计要求,抽样构件的截面尺寸与设计图纸基本一致,二层楼面标高抽样复核尺寸与设计图纸基本一致。受检厂房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受检厂房钢筋混凝土排架柱的不垂直度很小,小于《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中关于“柱不垂直度小于H/1000且<=30mm”(H为柱全高)的限值要求。
经检测,钢吊车梁跨中垂直上拱值基本满足《钢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附录表E.0.2中“垂直上拱值不超过10mm”的要求,个别构件的上拱值略超过规范允许值要求。屋面钢桁架跨中起拱值不满足钢结构设计总说明和《钢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的要求,个别构件跨中向下挠曲变形。
损伤检测结果表明,厂房梁、柱等主体结构基本完好,梁柱节点、主次梁节点基本完好未见明显变形等不良现象;厂房局部钢构件受高温高腐蚀环境影响锈蚀严重;所有的柱间支撑高强螺栓孔开孔不规范,对支撑轴力的传递有一定的影响;厂房外墙局部立面出现倾斜裂缝,这类损伤主要是由材料收缩、温度变化以及结构老化等原因导致的,不影响主体结构。
正常使用状态下的厂房结构验算结果表明,在不考虑地震作用的的情况下,厂房结构构件的承载力均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建议对锈蚀严重的抗风柱进行防腐处理。厂房首层结构长期处于高温高腐蚀环境,钢结构构件受腐蚀的情况会非常严重,建议定期对重要受力部位的钢结构构件进行检查。如发现有构件锈蚀严重或螺栓松动的情况,应立即作加固或更换处理。二层楼面负荷较大,建议加强监测,如发现有受荷过大造成楼板开裂的情况,应立即作加固修复处理。二层楼面钢筋混凝土排架柱上设有多台重级工作制吊车,吊车梁和排架柱是主要的受力构件,对整个结构的至关重要,建议加强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