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利用每年一次的安 全生产活动月契机,抓好安 全生产宣传工作,使安 全生产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升全民的安 全意识,使安 全生产工作深入人心,做到人人重安 全,人人懂安 全,那么怎样做到安 全生产呢?安 全工作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也不是一个人的能力所能解决的,它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只有加强生产过程监督,下大力规范现场措施,加强对人员违章现场处理,不断规范现场作业行为,推行标准化作业,将安 全工作真正从事后分析转移到过程监督中,实现安 全管理关口前移,才是扭转不安 全局面的有效措施。
企业进行生产前,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安 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领取安 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相关文件、资料。安 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45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本条例规定的生产条件的,颁发安 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生产条件的,不予颁发安 全生产许可证,书面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 煤矿企业应当以矿(井)为单位,在申请领取煤炭生产许可证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安 全生产许可证。
安 全生产许可证是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必备的一个证件,它和企业资质联系在一块,取得建筑施工资质证书的企业,必须申请安 全生产许可证,方可进行招投工作来接相应工程。它们是有机整体。
企业进行生产前,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安 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领取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相关文件、资料。安 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45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 全生产条件的,颁发安 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 全生产条件的,不予颁发安 全生产许可证,书面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