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下作业,使用潜水员或水下作业机械等在水下进行各种工作的统称。包括:水下探摸、水下勘查、水下电焊、水下切割、水下爆破、水下电视摄像、水下摄影、浮筒作业等。用于援潜救生、沉船打捞、水下工程建设、科学试验以及水底资源开发等。
打捞物品吨位。在进行详细的勘探后,根据物品吨位和水下受力条件计算出将要使用的起吊船重量和起吊设备规格。同时将起吊线固定在事先标记好的部位上,并检查它的牢固程度。同时,再次确认起吊船的起吊吨位和条件,并经过相关责任人的再三检查与确定。
水下打捞作业规则
1、凡从事工程潜水工作人员,必须带有效的潜水员证书。
2、工程潜水负责人必须由专业合格的工程潜水员担任。
3、专业潜水员必须按规定每年体检一次,按时参加有关部门年度审查。
4、潜水装具必须统一由专人保管,不得挪作他用。潜水装具必须由专业潜水员维修,不得随意更改潜水装具的各种参数。
5、工程潜水作业必须规范化、标准化,严格执行预先制定的潜水作业方案,遵守作业程序。
6、每次潜水必须认真、详细填写记录,并存档保管。
7、每次潜水必须严格执行减压表控制潜水时间和减压时间,不得随意更改潜水减压方案,严禁放漂。
8、在潜水作业现场,必须备有应急措施和应急设备。
9、潜水员出水后在6小时之内不得离开潜水单位,也不能单独行动,12小时内较好不允许乘坐飞机。
10、潜水前后6小时之内严禁喝酒。
11、在潜水作业过程中,潜水员有任何不适,应立即停止潜水,或作业潜水员出现(或发现)有身体不适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
12、潜水工作船及其辅助船舶,必须按规定悬挂信号、标志。
13、潜水作业的设施、装备必须经常检查,保证其良好的性能。
14、当潜水作业次数到达国家要求减压次数时,公司要为潜水员安排减压。
现场必须配备两名以上专职潜水员;现场潜水设备和通信设备应急用途必须事先调整放置在施工现场,现场施工中现场负责人必须全程监督。如果真的发现异常情况,工作人员要保持冷静,做好一切对抗的准备。曾经接受过中耳手术或角膜手术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