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瞪羚企业
瞪羚企业成长速度快、创新能力强、专业领域新、发展潜力大,具有人才密集型、技术密集型等特征,已经成为国家高新区发展活力强弱、健康与否的重要标志,也是高新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所在。
2、瞪羚企业申报的要求
(1)具备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原创性技术;
(2)连续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40%以上;
(3)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3000万元以上,或利润总额达到400万元以上。
3、瞪羚企业申报材料
1、瞪羚企业认定申请表、汇总表;
2、企业情况介绍,主要内容为企业基本情况、主要产品、行业竞争力、发展规划等;
3、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3年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证明材料等。
申报主体为在山东省内注册,经营纳税及信用情况良好的独立法人企业;
2.产业领域符合国家和省战略发展方向,涵盖战略新兴产业、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和工业“四基”等领域,积极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具体支持范围根据国家和省总体工作部署及全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重点,由当年度申报通知确定;
3.申报企业需持续经营三年以上(满三个会计年度),企业管理规范,发展目标明确,市场布局合理,资产负债率低于70%,为非上市公司控股或并购的企业,且尚未在境内外股票市场(新三板及境内外各类场外交易市场除外)上市;
4.成长性指标:企业上年度营收在1000万元至2000万元,近两年营收或净利润复合增长率持续达到25%;企业上年度营收在2000万至1亿元,近两年营收或净利润复合增长率持续达到20%;上年度营收在1亿至4亿元,近两年营收或净利润复合增长率持续达到15%;上年度营收在4亿以上,近两年营收或净利润复合增长率持续达到10%;
5.创新能力指标:企业上年度营收在1亿元及以上的,近两年研发投入强度(R&D)应持续达到2.5%;收入1亿元以下的,近两年研发投入强度需持续达到5%。同时,企业至少拥有发明专利授权2件,或取得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合计不少于8件,或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1项;
6.企业信用指标:由独立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对企业进行的综合信用评分,分值不低于7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