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赢跃品创专利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主营:永康代理专利申请,代理专利申请咨询,永康版权登记代理

免费店铺在线升级


Notice: Undefined variable: by_mids in /home/wwwroot/1818.net.cn/template/F6/left.php on line 11

Warning: implode(): Invalid arguments passed in /home/wwwroot/1818.net.cn/template/F6/left.php on line 11
联系方式
  • 公司: 金华赢跃品创专利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东城街道总部中心世贸中心北一401室
  • 联系: 朱先生
  • 手机: 13665843873
  • 电话: 0579-88359277
  • 微信:
  • 一键开店

永康版权登记代理,广受客户好评

2024-08-11 08:00:02  873次浏览 次浏览
价 格:面议

版权登记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能够为我们的企业带来很多的好处。我们为企业提供版权登记、著作权登记、软件著作权申请等服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为了能够更好的服务客户,我们拥有一套完善的管理系统,我们专门针对在申请版权登记时遇到的难题进行汇总、分类,可以让客户随时了解业务的进展情况。我们以客户的需求为导向,提升企业的综合水平以及重视人才的培养,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

版权登记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无论作品是否发表,作品的著作权都会受保护,而著作权是可以申请登记的,由版权局对著作权进行登记。

进行版权登记可以得到国家的法律承认和保护,作品登记后可获得的版权证书,可以从法律层面充分保护权利人的智力成果,不受任何恶意竞争者的侵害。并且版权登记可以维护版权人、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版权证书是直接取得版权归属的证据,在发生纠纷时,可以作为司法诉讼中的有利证明。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6条规定:“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由此可见,我国实行著作权“自动生效”原则,即作品创作完成后无需履行任何手续就自动享有著作权。但是,在实践中,对于创作完成点的时间证明提出有效证据进行证明,而进行著作权登记的话,相当于是对外的一种公示作用,可以作为强有力的证明。再者,著作权登记的目的在于对自我独创劳动成果的权益保护,预防被他人侵权,发生权利纠纷时著作权登记证书可以作为权利证明文件。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无评论,沙发等着你!
百业店铺 更多 >

特别提醒:本页面所展现的公司、产品及其它相关信息,均由用户自行发布。
购买相关产品时务必先行确认商家资质、产品质量以及比较产品价格,慎重作出个人的独立判断,谨防欺诈行为。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