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金会办理流程:
1.现场约谈
2.核名(北京XXX公益基金会或北京XXX慈善基金会),北京必须放前面,名字不能超过4个字。
3.业务主管单位审批
4.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主要体现:即将成立的基金会组织架构、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来源、办理基金会的缘由和目的、基金会经营范围和宗旨、未来发展方向和趋势、两个以上的公益慈善项目)
5.网上提交初审材料
6.网上通过后,取得民政局红头文件和临时账户入资单
7.开临时账户、入资、取得***报告(名字下来后10个工作日内必须入资)
8.现场提交成立材料并等待民政审核
9.公示信息
二、成立基金会的基本材料
1、成立申请表;
2、章程草案;
3、验资正明和住所正明;
4、理事名单、身分正以及拟任理事长、副理事长、简历; 18岁前的简历
5、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文件。
三、基金会设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二)性公募会的原始不低于800万元币,地方性公募会的原始不低于400万元币,非公募会的原始不低于200万元币;原始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三)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四)有固定的住所;
(五)能够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