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质防火门是指用木材或木材制品制作门框,门扇骨架,门扇面板,耐火极限达到《GB50045-9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的门。防火门是建筑物防火分隔的设施之一,通常用在防火墙上、楼梯间出入口或管道井开口部位,对于减少火灾损失起着重要的作用。
木质防火门的洞口尺寸、构造尺寸应符合GB 5824《建筑门窗洞口尺寸系列》的规定。
木质防火门的制作要求:
1)门框及厚度大于50mm的门扇应采用双榫连接。框、扇拼装时,榫槽应严密嵌合,应用胶料胶接,并用胶楔加紧。
注:在潮湿地区,Ⅰ级品应采用耐水的酚醛树脂胶,Ⅱ级品可采用半耐水的尿醛树脂胶。
2)制作胶合板门(包括纤维板门)时,边框和横楞必须在同一平面上,面层及边框及横楞应加压胶结。应在横楞和上、下冒头各钻两个以上的透气孔,以防受潮脱胶或起臌。
木质防火门作为防火墙的组成部分,除耐火极限外,其本身也应为难燃材料。而《木质防火门通用技术条件》对门的饰面材料没有任何要求。
《钢质、木质防火门产品型式认可补充细则》第三条规定,木质防火门生产企业必须配备木材阻燃处理设备。但由于部分生产企业在工厂认证和型式检验认证时提交的技术文件中称木材未进行阻燃处理,因此形成了一种认识,即使用阔叶树材生产防火门时,木材不需要进行阻燃处理。该提法对木质防火门的质量监督和公平的市场竞争危害极大。
防火门有密闭性的要求:
国家标准对防火门各搭接处的缝隙大小有明确要求:对钢质防火门,要求其扇与门框搭接不得小于10mm,扇与门框之间的两侧缝隙不得大于4mm。防火门安装完闭以后的缝隙不能过大,否则防火门的密闭性能难以保证,也难以体现其在火灾条件下抑制火灾及烟气蔓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