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环保号码要知道:
1、新购买非道路移动机械申领时限?
新增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应当自获得所有权之日起30日内,通过互联网或者现场等方式向就近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提供登记信息。
2、遗漏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申领时限?
现有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应当自《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实施之日起3个月内,按照前款规定提供登记信息;对逾期未完成编码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责令停止使用并撤出场地,并给予行政处罚。
3、外地机械能否申领?
已在当地申领环保号码的,且能够在当地生态环境等部门网站查询到的外地机械,无须申领环保号码,但是,须在机身明显位置悬挂或喷绘环保号码,以便生态环境等部门实施执法检查;外地未申领环保号码的,可在济宁市申领环保号码。
非道路移动机械不规范使用处罚依据
依据《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不规范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将受到500-5000不等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规定,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未按照规定提供登记信息或者及时进行变更、注销登记信息,或者提供虚假登记信息的,由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000元的罚款:(一)使用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有明显可见烟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二)擅自拆除、破坏或者非法改装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控制装置的;(三)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内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规定,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拒不接受监督抽测的,由省人民政府、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非道路移动机械纳入监管已然成为趋势,在此背景下,工匠人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主研发了非道路移动机械平台,构建覆盖全终端+全场景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解决方案。
本系统针对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铺路机、压路机、叉车等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而设计,可有效提升相关部门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管理的能力。
系统包括非道路移动机械档案信息管理、性管理、检测管理、使用人管理和在线监测管理等,同时为治理工作提供移动源数据分析、路面移动执法等统一的数据基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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