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册资金风险申请国家局核名业务,不管内资外资企业,注册资本金不能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如果外资企业,注册资金是外币的话,要换算成人民币,不能低于5000万。如果申请的国家局名称是不带区域且没有行业的企业名称,则注册资金不能低于1亿元人民币。
根据现在政策,有限责任公司就是按照公司的注册资金对公司承担有限的责任,如果公司一直不足额认缴注册资本,在公司遇到对外债务违约,公司债务有可能演变为公司股东的连带偿还责任。社会上出现了大量注册资本巨大,实缴能力不足的公司,很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很多朋友认为,在完全认缴制下认缴不实缴等于认而不缴,可以不缴。
因为我们国家明确的规定了注册资本是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承担的的限额规定。公司注册资本越大,股东承担的责任和风险就越大,注册资金5000万,就承担5000万责任。
认缴资本越小,股权转让收益越大,税越高。如果是自然人股东,初始认缴投资额越小,股权转让收益就越大,交税就越多。假设初始认缴投资额为0元,则股东转让的成本也是0元,如果转让价格是1000万,那么就溢价1000万,按照20%税率需要交200万个税。
所以认缴制下实缴资本金额多少是个双刃剑,具体怎么把握还需要企业实际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