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产品检测验收时,应就产品一致性予以确认,实际供货产品应与产品检验报告一致!发放检验报告的机关仅对送检样品负责,并不涉及生产质量保证能力、产品一致性和产品流向等要求,而事实上,产品性能参数,与产品结构、配件型号等密切相关,即使同一型号,不同厂家的产品也可能导致产品性能偏移!
违反一致性的主要情形:
1、设计阶段:图纸未采用成套检测或认证的产品,比如预作用系统中,预作用装置本来是配套空气压缩机的,但有些图纸却将空气压缩机分开设计,不应许可等等。
2、采购阶段:个别项目将成套设备分解,在不同单位采购,比如上述示例预作用装置,单独采购空气压缩机和稳压装置;比如高压细水雾系统中,单独采购高压泵组、自制水箱等等。
3、生产阶段:厂家调整产品外形尺寸或型号,或因成本或供应链等原因更换主要配件及品牌等等。
根据消防工程验收程序的规定,不少于两名消防监督人员应到现场进行检查和验收。参加验收的消防监督人员应当穿着标准警察制服,并佩戴《公安消防监督检查证书》。经验验收程序如下:
参加验收的每个单位都会介绍情况。施工单位介绍项目概况和自检,设计单位介绍消防工程设计,施工单位介绍项目施工和调试,监理单位介绍项目监理,检查单位介绍检查。
小组现场检查验收。验收人员应进行检查和测试,如实填写消防验收记录表。
总结验收情况。每个团队分别报告接受情况。根据总队制定的《广东省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考核规则(试行)》,该考核按分项,单项,综合程序进行。评估结论如实记录在验收记录表中,初步意见将上报建设,施工,设计及其他参与的验收单位,未采取整改意见的,应及时提交建设单位。符合规格要求。
根据建筑的使用性质和功能,审查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设计。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泡沫和干粉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空调通风系统、火灾紧急广播、电梯下降装置、防火门和滚动系统、消防紧急照明系统、消防通讯系统等消防设备的联动控制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