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库条件
基础条件
根据《无锡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和准独角兽企业评价遴选办法(试行)》(锡科高〔2020〕118号)有关规定,培育入库企业须为我市范围内依法设立、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有较高的资信等级的企业。
必备条件
企业须已申请或拥有一项以上的知识产权,并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成立不超过8年的科技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100万元(含)-2000万元。
(2)上年度研发投入100万元(含)以上。
(3)新兴产业领域的科技企业,近3年内累计获得创业投资超过100万元(或等值外币)。
申报材料
1.无锡市雏鹰企业评价遴选申报书
2.申报材料审核表
3.推荐汇总表
4.企业信用承诺书
5.企业知识产权汇总表
6.企业承担科技计划项目汇总表
7.2021年企业职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