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必须要开具死亡证明,不同原因造成的死亡,开具证明的途径也有所不同。比如在医院无效死亡、在家因病死亡,或者其他原因的意外死亡,要根据自己的情况,了解清楚,再去开具死亡证明。
凡属异地死亡者,其尸体原则上就地、就近赶快处理。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运往其他地方的,死者家属要向县以上殡葬办理部分提出请求,经赞同并出具证明后,由殡仪馆专用车辆运送。
凡无医院死亡证明,无公安派出所注销户口证明,无殡葬办理部分运尸证明,而将尸体运往异地的,铁路、交通和民航部分不予承运,公安部门有权禁止通行。
对于外地人员在北京死亡的,如果要将遗体运回原籍,按照有关规定,要提交死亡者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同时必须持有死亡者户口所在地的区、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同意将遗体运回的证明信。遗体要在户口所在地殡仪馆火化,将火化单寄回死亡地民政局。实行土葬的,应当在指定地点埋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