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日常维护方法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主要从水量、水压两个主要方面来检测系统的情况。
1、消防水池的检查
消防水池不能与其他设施混用,并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及时进行补水,为防止某些地区因为温度过低而引起的自动灭火系统冷冻的情况,防冻体系必须完善;每月定期检查消防水池的水位和气体压力,供水能力必须充足,符合设计要求,如果检查结果水池有破损和掉漆现象,必须立即修补破损和重新涂上油漆;
定期检查试水阀开启状态和是否符合标准;各种水泵控制仪器和接合器必须标明其出产区域和日期,并且有正规的标志牌,要对消防水泵定期进行试水实验,保证能够有足够的排水能力;各种压力泵的控制阀门要保证时常开启,以便能够正常运行;水流指示器必须带有正规的商家标志,并且保证控制阀有良好的信号,能够正确显示当时水位。
同时消防水池中的水位指数必须正常;控制供水阀门必须时刻处于开启状态;水泵接合器部位及其附件的接口处必须完好,无渗漏,设备齐全;喷头处的障碍物要及时清理;定期清洗管网,确保无污垢;定期查看报警阀是否开启,每季度对报警阀进行定期的实践检测;每月定期对喷头进行外观检查,发现有渗漏现象及喷头处有污垢时要及时处理,各种喷头要有一定的备用品,预防紧急情况,定期检查系统的显示功能,保证紧急情况发生时有清晰的信号传送到消防控制室,并且定期检查系统的转换开关。
2、定期使用设备进行检查
定期使用检测仪器对显示器以及探测器其他设备进行分批检测;
对压力开关和水流指示器等具有报警功能和显示信号的设备进行严格检测,确保紧急情况发生时能够进行正常的报警,并作出紧急预案。
备用电源要进行定期的充放电试验,并且也要对其他电源进行切换试验。
消防专用电话场所设计要求
消防电话:用于消防控制室与建筑物中各部位之间通话的电话系统。由消防电话总机、消防电话分机、消防电话插孔构成。消防电话与普通电话分开的专用独立系统,一般采用集中式对讲电话。
消防电话总机:在多线制消防电话系统中,每一部固定式消防电话分机占用消防电话主机的一路;总线制消防电话总机是一种新型的火警通信设备,通过两总线、24V电源线与电话模块、电话插孔、电话分机一起构成的火灾报警通信系统。
消防电话分机:固定式消防电话分机有被叫振铃和摘机通话的功能,与消防电话主机配合使用;手提式消防电话分机插入插孔即可呼叫主机,便于携带。
设置场所
消防电话的总机设在消防控制室,是消防电话的重要组成部分;消防电话分机设置在建筑物中各关键部位(如消防水泵房、发电机房、配变电室、计算机网络机房、主要通风和空调机房、防排烟机房、灭火控制系统操作装置处等),能够与消防电话总机进行全双工语音通信;消防电话插孔安装在建筑物各处,插上电话手柄就可以和消防电话总机通信。
设计要求
消防专用电话线路的可靠性关系到火灾时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是否畅通,故新《火规》强调消防专用电话系统应为独立的消防通信系统,就是说不能利用一般电话线路或综合布线网络(PDS系统)代替消防专用电话线路,消防专用电话网络应独立布线。
消防控制室应设置消防专用电话总机。
为了确保消防专用电话的可靠性,消防专用电话总机与电话分机或插孔之间的呼叫方式应该是直通的,中间不应有交换或转接程序,即宜选用共电式直通电话机或对讲电话机。
火灾时,与消防作业的主要场所的通信一定要畅通无阻,以确保消防作业的正常进行,故规定电话分机或电话插孔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消防水泵房、发电机房、配变电室、计算机网络机房、主要通风和空调机房、防排烟机房、灭火控制系统操作装置处或控制室、企业消防站、消防值班室、总调度室、消防电梯机房及其他与消防联动控制有关的且经常有人值班的机房应设置消防专用电话分机。消防专用电话分机,应固定安装在明显且便于使用的部位,并应有区别于普通电话的标识。
2、设有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或消火栓按钮等处,宜设置电话插孔,并宜选择带有电话插孔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3、各避难层应每隔20m设置一个消防专用电话分机或电话插孔。
4、电话插孔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1.3-1.5m。
5、消防控制室、消防值班室或企业消防站等处是消防作业的主要场所,故新《火规》强调应设置可直接报警的外线电话。
消防工程对建筑设施系统维护的意义
1.定期对消防系统进行维修保养,及时发现和排除消防系统的故障和问题。避免因消防系统故障引起的火灾情况。
2.通过专业细致的维护和定期的检查维修,使消防设备保持良好的状态,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相反,使用不当和维护不及时会降低设备的有效利用率,缩短设备的使用寿命。严重时还会造成设备事故、设备损坏或报废。
3.预防火灾,减少火灾隐患,确保员工生命,保护公司财产,维护公共。
4.确保消防工程施工设备,延长消防设备使用寿命,节约企业成本。
5.完善消防制度,宣传消防知识,增强全民消防意识,普及消防法律法规,了解和掌握基本的消防逃生技能。
6.承担社会责任,提升企业形象。
消防控制室
(1)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附设在建筑物内的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建筑物内首层的靠外墙部位,并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出口;不应设置在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它可能影响消防控制设备工作的设备用房附近。
(2)控制室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标志;室内严禁与消防控制室无关的电气线路和管路穿过。
(3)消防控制室应设直拨市内的消防专用电话;如单位设总机,消防控制室专用电话应可直拨市话、本单位各部门及岗位分机电话,应保证通信系统畅通。
(4)消防控制室应能接受插孔电话的呼叫;各单位可根据情况设对讲机移动通讯设备,保证应急通讯畅通。
(5)消防控制室应由专人24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保存监控、运行和检查记录。
(6)消防监控室应上墙设置《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应急须知》《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以及本单位消防平面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