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终关怀”也可以理解为,随着长者的病况和老衰的进展,即使进行医学上的各种,也无改善的可能性——在这种情况下,尊重本人的意愿和选择,帮助其在“他(她)所希望的场所”里维续生活直到生命的终。这个帮助的全过程可称做“临终关怀”。
患者临终期时,我们能做些什么?
1.的尊重就是临终时免受痛苦
如果通过医学手段,能使长者恢复到日常生活中来,住院也是可以考虑的。但这一切都要在长者本人所愿意的前提下,在不失去长者尊严的前提下进行。
相反,如果仅仅是为了保全生命、只追求“活着”,而不惜牺牲“活着”的质量以及长者的尊严,那么视情况而言,不进行积极主动的也是一种选择。长者以及家属经过深思熟虑而得出的决定,这绝不是轻视生命。因为,谁都不想与爱的人天隔一方。
这还算不上残忍。在后的日子里,病人常常得被动地接受这样的“待遇”:一是过度。有些病人甚至直到生命的后一息仍在接受创伤性的。另一个极端是不足,也就是说,病人受到的痛苦和不适直到死亡也没有得到充分的解脱。
一般说来,濒死者的需求可分三个水平:①保存生命;②解除痛苦。
因此,当死亡不可避免时,病人的需求是安宁、避免骚扰,亲属随和地陪伴,给予精神安慰和寄托,对美(如花、音乐等)的需要,或者有某些特殊的需要,如写遗嘱,见见想见的人,等等。病人亲属都要尽量给予病人这些精神上的安慰和照料,使他们无痛苦地度过人生后时刻。